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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知己之弊而练兵 (第6/7页)
“十团营”由总兵官一人统领,监以“内臣”、“兵部尚书”或“都御史”一人为“提督”。各营分设“都督”,“号头官”、“都指挥”、“把总”、“领队”、“营队”等官。而“京营”规制至此一变,到天顺初,罢“十团营”。 成化初,复立“十团营”旧制,成化二年(西元1466年)又罢“十团营”,三年复置,且增为“十二团营”,其名为“奋”、“耀”、“练”、“显”四“武营”,“敢”、“果”、“效”、“鼓”四“勇营”,“立”、“伸”、“扬”、“振”四“威营”。十二团营由十二侯分掌,佐以都指挥,监以内臣。各团营又分五军、三千、神机三营。时人称为"选锋"。 正德初,因“十二团营”仅选出六万零五百锐卒人数不够。于是,朝廷调边军数万人入卫京师,名之"外四家",又立东、西两“官厅”,“东官厅”cao练正德初所选“官军”,“西官厅”选团营及勇士、四卫军进行cao练。 从此,“两官厅”则被称为"选锋",而“十二团营”被称为"老家"。到了嘉靖二十九年(西元1550年),朝廷因财政拮据而罢“团营”和两“官厅”,恢复永乐时的“三大营”旧制。 但不同的是,朝廷将“三千营”改名为“神枢营”,其“三营”、司哨、掖、等名及诸“内臣”俱裁革,而以大将一员统帅,称“总督京营戎政”,以文臣一员辅佐,称“协理京营戎政”。其下设“副参”等官。 凡“团营”两官厅之兵,悉归“五军营”,而宝纛、令旗等项则仍隶“神枢营”。到了明朝后期,“三大营”增设“监视内臣”,营务尽领于“中官”。至于南京“京营”,永乐时设“守备官节制”。洪熙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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