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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偶遇冲田 (第3/7页)
要场所都巡视一遍。 因此——定町回的同心们都只是巡视自个辖区内的每座自身番。 何为“自身番”? 这就要引申出能让南、北番所能仅凭那么点警察力量就维护住江户治安的2大特殊制度了。 第1大制度,便是“町民自治制度”。 这一制度,简单点来说,就是一种特殊的“吏治系统”,任用平民,让平民管理平民。 在这一特殊的吏治系统下,被雇来协助管理江户的役人们,大致分为了“町年寄-町名主-家主”这3个层级。 “町年寄”由樽屋、奈良屋、喜多村这三个家族的人来世袭继承。该职的工作,是协助江户的南、北町奉行治理江户。 主要的工作有:帮町奉行向江户的百姓们传达幕府和奉行所的指令、统计人别帐、协助管理商人和手工匠、帮忙征收和上缴各种税金与手续费,以及其他各种工作。 【注·人别帐:江户时代的户籍册】 町年寄之下,就是“町名主”。 全江户上下,共计有264个町名主,每个町名主都分别管辖少至2、3个,多至十数个的町。町名主全由地主阶级的平民担任,大多皆是代代世袭而来。 【注·町:古代日本的城市行政区划名称。江户时代的江户号称有“八百八町”,实际上远不止这个数字,到了幕末时,江户已经有了近2000个町。】 而町名主之下,就是“家主”。 每名町名主的麾下,都有着数个到十数个不等的家主。 家主们的任务,就是去实际管理町名主治下的各个町。 部分家主由町名主所聘,但也有部分家主也是代代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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