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史前一万年_第一百九十九章 立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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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九章 立碑! (第3/4页)

辨别出来。

    而刻在上面的珍珠粉用量也很少,上面只刻两个。

    一个阿拉伯数字的“12345”,一个是中文的“一二三四五”

    这样有助于鉴别。

    文字发展起来了,到时候再搞个户籍制度,何晨觉得自己都可以振臂一呼,当场称帝了。

    于是兴冲冲的何晨就跑去技术部,要求他们弄一块像样的石头,打磨一个石碑放到丰碑山。

    找好以后,何晨就可以准备刻字了。

    当然,何晨还准备了一块石板,到时候上面刻一些拼音,丰碑山上的石碑刻的则是律法。

    不过这条律法也不像律法,不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也不是什么“自由民煮”。

    而是“生命”。

    “大荒之人与精灵的生命至高无上!”

    很绕口,但是却能表达了何晨的意愿。

    那就是生命至上。

    当然,这是针对大荒人和相应的伙伴的,像波波和比比鸟之类的被何晨列为家禽。

    不过也是相对的。

    对内的话,任何人不得随意严重损伤他人的精灵伙伴,更不能攻击人本身,否则直接按律法处置。

    你砍他一条手臂,他也要砍你的。

    你砍了他的腿,你的腿也要卸下来。

    你杀了他,那么对不起,偿命。

    至于说精灵,也是差不多的程度,按照受伤程度来算。

    而除却伙伴之外的牲畜,则是按照私人财产来界定。

    这是对内的。

    而对外的,何晨也已经想好了。

    “以血还血,虽远必诛!”

    杀大荒一人,则诛敌十人!

    杀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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