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五章:严斌拒降 (第2/4页)
入骨,咬牙切齿,见彭羕主动送上门了,立时怒不可遏,大骂彭羕无耻卑劣的同时,当即命人把彭羕抓起来! 此等叛徒,人所不齿,严斌恨不得当场斩杀,以儆效尤,可是他却不敢那么做!为什么呢?因为如今刘纬推行的依法治国理念,早已深入人心! 法,分为两种!一种是军法,一种是民法,两者虽然有所不同,却一致秉承着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依律按照规程处置,不得滥用私刑! 刘纬规定,违反民法者,须交由各地大理寺处置,地方官员不得擅自审判定罪;而触犯军法者,则应交由参谋本部刚刚设立不久的军法处惩治。 当然,制度肯定是好的,但现在只是个开始,还需要过渡和适应的过程,因此将领们惩罚犯错士兵,抽上几鞭子,打上几军棍,还是默许的,但死刑必须经过军法处审判定罪,这是硬性要求,否则严惩不贷! 彭羕是文职人员,不在军中服役,因而军法并不适于他的情况;民法当中,倒是有一条禁止国民勾结外敌,叛逃投降的条款,罪过也不轻,最高为死刑,可是却必须经过大理寺审判定罪,并报汉王勾决,才能执行! 所以,严斌岂敢坏法,私斩彭羕,也只能是拍案而起,下令先把他抓起来! “啊……严斌小儿!竟敢如此!”严斌命令既下,立刻有郎官侍卫冲上前去,擒住了彭羕的胳膊!彭羕是个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当然抵挡不过,疼得惊叫一声,却拼命挣扎,大呼小叫! 我们说过,在汉代直呼姓名是非常不客气的行为,等同于骂人,彭羕此言,相当于开骂了! “哼!无耻叛徒,焉敢无礼!掌嘴!”严斌见彭羕如此放肆,气愤不过,冷哼一声,大声呵斥并命令道! 郎官侍卫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