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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炮战 (第3/4页)
备野战炮和黄金炮各五门而已,其他灭虏炮、弗朗机不占编制,仅仅作为主力火力的补充,火炮数量远低于明军。 但是,若论起火力强度,则绝对不在明军之下。 别看明军火炮众多,其中弗朗机不过是口径一寸左右,用来发射霰弹的“喷子”而已。 灭虏炮大多是口径在一寸六分至两寸二分三分左右的小型红夷炮,能够发射鹅卵大小的炮弹。 唯有“大炮”,大多是九磅至十二磅之间锻造“大将军炮”,功能和义军野战炮、黄金炮相似。 只是义军野战炮乃是标准十二磅火炮,黄金炮乃是标准二十磅火炮,无论威力还是射程都远超明军“大将军炮”。 不是明军不明白大口径火炮的威力,也不是明军无法制造同样大口径的火炮。 实际上因为义军火炮犀利,就连孙传庭在担任山西巡抚期间,仿制过几门,但是最终都放弃了。 为什么? 因为太过沉重,几乎和红夷大炮相差无几,实在是不便机动。 而就这样几门比一般红夷大炮轻了不少的火炮,即便运到战场,对明军来说好像也作用不大。 与其如此,何必继续使用重量更大,威力更强的红夷大炮呢? 结果等到孙传庭接触到义军的炮兵以后,这才彻底明白义军的用法和明军的根本区别。 兵法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义军用炮之法亦然。 先以道路通过能力计算,得出火炮最大重量不能超过两千斤。 然后再以此为上限分别设计了黄金炮、野战炮和飞彪铳三型火炮。 然后再讲这三型火炮分别按照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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