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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做妇科医生时碰到的几个病人 (第5/15页)
长像超众,吸引我的是她的那种气质。 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为她做私人医生,她为我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从没 有过真正的性交,但我们之间的关系却超出了一般的病人与医生的关系。 琳达是一位东欧移民的后裔,属於第二代移民,一流法学院毕业。 我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那是十年前的事。当时她三十岁,金 色的卷发,一米七的个子在那个以亚裔为主的聚会中特别出众。 我当时刚开业不久,就与她多聊了几句,问了些简单的法律上的问题,并互 相交换了名片。 大概两个月后,我接到了她的电话,说她需要见我。 到了她的预约时间,她来了,告诉我她怀孕了,但他们夫妇暂时不想要孩子, 想做人流,她很直接地告诉我,她原来有一位妇产科医生,是一位基督教信徒, 她知道那位大夫是不可能为她做人流的,搞不好还要为她「洗脑」,所以想到了 我。 当时药物(R46)流产在美国尚不合法,加上她已怀孕接近三个月。 我告诉她唯一的办法是手术刮宫,她皱了皱眉,想了一会儿,问我会不会很 痛。 我告诉她会有一点不舒服,但应能忍受。她於是就跟我约好第二周来做手术。 第二周她和丈夫如约前来。手术前我问他们什么时候想要孩子,她说至少五 年之内不想要,於是我问他们采用何种避孕方法,她告诉我说她丈夫不喜欢戴避 孕套,她又不喜欢天天吃避孕药,所以只是采用安全期及体外射精的办法。 我於是建议她用避孕环。在人流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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