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谓,我会发疯(快穿)_无所谓,我会发疯(快穿) 第25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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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所谓,我会发疯(快穿) 第256节 (第3/8页)

馋,闹着想吃卤猪蹄,原身不舍得花钱去卤味店买,选择自己在家做。

    原身亲爹曾是饭店帮厨,建国后他待的饭店开不下去,才回到乡下务农,亲爹曾经传给原身一个卤料方子。

    原身很有做菜的天赋,她几番尝试,将亲爹的方子删删减减,最终做出来的卤猪蹄比外面店里卖的都好吃,全家都赞不绝口,四儿子顾思脑子活络,极力劝说母亲做卤味生意。

    一大家子生活拮据,原身看着子女们面黄肌瘦的脸,对这个提议心动了。

    最初原身每天只在街边售卖一锅卤味,但因为口味取胜,一传十、十传百,每天慕名起来的人越来越多,从一锅变为三锅,渐渐开了第一家店。

    期间经历无数风风雨雨,原身的卤味店越开越多,等到原身想退休的时候,在本省已经拥有三十家门店,原身也买了十套房产。

    虽然这个数字比不得那些全国知名的连锁卤味店,但对于原本贫困的一家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因为分配问题,五个子女闹得翻天覆地。

    三十家门店一直是二女儿在统筹管理,因而原身将门店依旧交给她,只不过从中划定出大多数分红给其他子女。

    三女儿是恋爱脑,一直结婚离婚,孩子生了一箩筐,既守不住爱情也教不好子女,更做不出事业,给她房子都怕结婚离婚后分给男方,原身怕她日后饿死,便过户给四个外孙、外孙女各一套房产,又另外给了她30%的门店分红。

    四儿子脑子灵活,很少跟家里要钱,大学毕业后很快就通过炒股实现财富自由,原身分配财产时便给得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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