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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第3/4页)
如果出点事,倒是很方便被人围着骂。 例如此时此刻,它主页第一条微博下面,竟然有上千条评论,上一条明明才几十。 宋涵敏锐地点进评论区,就看到无数网友的口诛笔伐。 [网友a:怎么能把《xx》版权卖给那种野鸡公司啊!] [网友b:《xx》我一直等着,结果你不拍了!啊啊啊。] [网友c:@网友b你这算啥,创达当初买我家大大的版权才花了几个钱!现在高价卖出去!他们就想着靠囤版权赚钱吧!没钱不如早倒闭!拍的戏越来越烂!] 宋涵一头雾水,打开浏览器输入创达影业版权,然后细细看了一番。 “创达影业低价转让影视版权......”宋涵读着界面上的字,“其中包括知名ip......” “创达影业起诉xx传媒侵害著作权......案件已由法院判决胜诉......xx传媒拒绝赔偿道歉......” “......创达影业旗下艺人出演的《xx》影视剧,因版权问题暂无法播出......” 乱七八糟的,而且相关词条太多,宋涵没看完。 但他知道影视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版权储存,有些版权,即使不拍,抓在手上那也充满价值,是存在别家想拍协商转让的情况,但像创达这样菜市场摆摊的行为确实少见。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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