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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3/4页)
乡。而很多人郁郁寡欢,很多人言不由衷,一切的激昂青春,终成为他乡逃亡。 这种感觉,太深刻了。祁凌身上有一种属于年轻的灵动,不知当时为何能写下这样落寞的句子。 连鸣任由苏穆煜牵着手,两人同千名粉丝静静地听完了这首曲子。 祁凌唱完后,拿着话筒站起来。他斜靠着钢琴,笑着说:“这是第八个版本,也是这么多年来,初哥说他最喜欢的版本。” 不料祁凌这句话说完,台下一片狂呼:啊啊啊啊啊啊mama啊!他虐狗——! 苏穆煜赶紧堵住耳朵:“现在的年轻人,啧啧啧啧。” 连鸣有些好笑,但也挺理解。狄初在N大表现优异,头戴校草桂冠,还一身文艺书卷气息。不过他倒没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好学生,据说高中也曾是打架王。 如今见了祁凌,他们挺般配。难怪祁凌这两年越来越像炫夫狂魔。 祁凌在尖叫声中笑了笑,他笑起来十分放肆,独有桀骜。 “哎哎哎,别这么大嗓门儿。我都替你们累得慌。” “咳咳咳!!” 苏连二人同时一哂,这小子! 粉丝们习惯了,祁凌越调侃,他们越来劲儿。 没想到下面居然开始狂呼:初哥!初哥!初哥!初哥! “想他啊?他今儿个没来,”祁凌说,“他有拍摄任务去非洲了,别喊了。哥比你们想他。” “嘁——”少女们一片嘘声。 “哟呵?我怎么不知道你们啥时候喜欢上他了,给我点面子行不行?”祁凌笑嘻嘻的,也不生气。他招手让自己的乐队赶紧上台,“今天初哥不来,满足不了你们哈。所以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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