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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西京城,大军开拔! (第3/9页)
判处死刑的。其中刁奴、恶仆还好,但也有各家血脉成员被列入名单的。 他们甘愿受罚? 不可能的。 隆。 比如西京潘家。 这潘家乃是参知政事潘公之后,共分八房,近来没落,但凭着潘公旧日情分,得以在户部挂名行商,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又跟吕国公府颇有交情,故此生意兴隆。 在西京城,潘家有‘珍珠如土金如铁’的说法,形容其有百万家资,巨富无比。 潘公遗泽。 国公府照料。 有权有势有钱。 以往自是没什么人敢招惹潘家。 但这一次,六十一家中,就有潘家,而且被点名的还是年仅十六岁的潘家族长。此人名唤潘胜,因幼年丧父,寡母又纵容溺爱,自年少时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 前些时日,这潘胜倚财仗势,强买良人‘吴英莲’为婢,喝令手下豪奴打死吴英莲的未婚夫婿冯渊,闯下大祸。 但遮掩的及时,有官面上的人脉开脱,又不缺钱银开路,以至于竟不了了之。 本以为能一直逍遥法外。 可惜。 被神侯府知晓,官府不究神侯府管。 责令潘家交出潘胜,判处刑期60年,罚银1200两。 罚银倒没什么,别说一千二百两,要是能买命,就是一万二千两,潘家也绝不含湖。 但要让潘胜被神侯府关押60年,这就没法接受了。 潘家一定不会听从。 “不止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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