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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班底! (第6/6页)
镖头,占股三成。 唯一出钱的是曹家,但占股却仅有三成。 这当然不多。 可细数四家股东—— 苏誉、唐家、段冲。 全都不可或缺。 唯独出钱的曹家,换作任何一家,或是苏、唐、段自筹,虽然仓促间想凑出两千两都不是易事,但也不是无解。 相较于人手、人脉、名望、武功,钱财终究是最容易替代的。 故而这合作看似曹家最吃亏,其实说的难听些,相当于是三家带着曹家玩,占了大便宜。 不过,目前苏誉跟唐家都还不知道曹家在镖局中的股份,明面上段冲既是总镖头又是东家,独占六成股份。 或者,也可以说,段冲拿了曹家的两千两银子起家,从自家股本中中分出一半给曹家。 怎么说都行。 反正是自家人。 段冲想要立业养家,想要在西京城落下根基。 而曹家也有这个念头,同时还要借助镖局的力量寻亲。 各有诉求。 但在利益上并无冲突。 曹仁拜师段冲。 曹信拜师宁淑华。 说是亲如一家并不过分。 后续等曹仁成长,等曹信名扬,等曹家站稳跟脚有了自保之力,有了自己的价值,再跟苏誉、跟唐家挑明,依据曹家,特别是曹信的影响力,再重新订立、划分股本,都不是难事。 镖局是大树。 根扎在西京,庇护着曹家与段家。 谁主谁次,目前来说,无关紧要。 ……妖僧花无缺的随身带着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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