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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第5/9页)
索赔二十二万余元;2009年,北京丰台法院裁定一份律师见证遗嘱无效,当事人侯先生起诉律所索赔三十余万元。 律师见证遗嘱的地位其实比普通人的见证地位更尴尬。 2006年1月,我和老罗、张静还接触过一个因为遗嘱纠纷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就在罗四海的案子结案的当天,本市还有一场闹剧发生。 企业家李铭饭后散步,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一跤之后他再也没能爬起来,在icu病房躺了一个月后,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突然辞世。 他的追悼会上,已经一年多没有上班的秘书沐紫抱着一个孩子突然出现在了追悼会现场。向来和沐紫交好的李铭原配夫人何艺对沐紫的出现表现出了极大的感激,拉着她的手抱怨着李铭的不辞而别,丢下他们孤儿寡母该怎么过。 然而,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沐紫“体己”的安慰下,包藏着的却是别有用心。 她同时带来的还有一份遗嘱。 在这份遗嘱里,李铭表示,沐紫的孩子和他有血缘关系,因此遗产将全部留给沐紫和这个孩子。 惊讶、愤怒、失望、恐惧、心寒,种种的情绪在一瞬间涌上了何艺的心头,最终却是冷笑占据了她的脸颊。 对于沐紫的要求,她并没有明确地表示反对,而是也拿出了一份遗嘱,看着沐紫,笑道:“真巧,我这里也有一份遗嘱,meimei,你说,这遗产到底该归谁呢?” 两份遗嘱的措辞几乎一模一样,除了将受益人改为何艺和她与李铭的女儿。 两份遗嘱的订立更是在同一天,如此一来,如何判定遗嘱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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