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任我行之二_第137章:知己之弊而练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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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7章:知己之弊而练兵 (第1/7页)

    上回讲到崇祯帝在宴席上得到娃她娘指点后大有收获,不仅在朝堂上大力推行新政,而且重视新军。

    “有本上奏!无本退朝!”随着随侍太监“王公公”那公鸭嗓般惊声尖叫,整个大殿一片肃静,过了片刻仍无人继续上呈奏章,于是崇祯帝便站起身来朗声道“散朝!”话音一落,便牵着周皇后的素手从侧殿离开。

    “皇上起驾,团营官厅!”随侍太监王公公依旧扯着公鸭嗓尖叫着。而崇祯帝在周皇后陪同下,在偏殿外与众嫔妃们汇合,乘坐车辇、轿子往“团营官厅”即新兵训练场,在京城郊外几十里处的“通州五卫”之一。

    当初,明朝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即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在全国要地设立卫所,由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明朝兵制分为卫所制、屯田制、募兵制。军队种类分为边军、京军、地方军、护卫军等。西元1368年,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谋士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西元1380年)改为“五军都督府”,即中、左、右、前、后军五处“都督府”,为朝廷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而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廷,官军则各回卫所驻屯。

    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以及“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明朝皇帝能对全国军队的绝对控制。在地方,朱元璋设立了“都指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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