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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两部新立 (第2/5页)
上,这项重大改革,刘纬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埋下了伏笔!还记得么,南中都护府,实行的就是这样一种体系,也是刘纬推行全面改革之前的一次试点与实践!那么,现在的效果如何呢? 效果,自然很好!如今的南中地区,在孟获为首的都护府带领下,蒸蒸日上,如火如荼,不仅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各族人民安定喜乐,更是创造了出兵攻入缅甸和孟加拉一带的奇迹,扩展了汉文明的势力范围,开疆拓土,功盖千秋! 虽然这个成绩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也足可见刘纬在那里推行的制度体系是成功的,包括司法体系! 不过,当初我们也说了,因为南中蛮人部族本来就有至高无上的神权存在,以这个为基础,独立司法体系,似乎阻力更小一些,因为大家愿意听从巫师神婆出身的这些法官的判决,也非常相信他们的公平与公正,可到了中原内地,就没有这样现成基础了! 中国古代,政权与司法权,一直是捆绑在一起的,到了明清时期,稍有分离,有了大理寺、监察御史、按察使(臬台)等主管检查司法的机构和官员,却也还是难以泾渭分明,甚至到了民国时期,还出现过山东督军张宗昌亲自审理案件的荒唐好笑传奇故事,令人忍俊不禁! 知县、知府,甚至巡抚,不仅要管理政务,还要监管司法,升堂审案,可想而知这里面的弊端,究竟有多大! 地方官员手里的权柄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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