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雄风_第一百九十二章 得子伯,获益多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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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二章 得子伯,获益多下 (第8/11页)

同。只不过西汉习惯于写作“领”、东汉习惯于写作“录”。

    尚书有录名,盖自憙、融始。亦西京领尚书之任。--《通典》

    “平尚书事”的含义则相对复杂。

    “平”的第一重含义是探讨斟酌。即收集上奏文书,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以供皇帝参考。

    平即评,属于两汉职官中常见的前后缀。比如廷尉下属的副官“廷尉平”,便有类似职能。

    注:廷尉下属副官为廷尉监、廷尉正、廷尉平。

    “平”的第二重含义是代理。如果“录(领)尚书事”的权臣不在朝中,便由“平尚书事”的人员代替其执掌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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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见黄惠贤《蜀汉尚书台之归纳与评议》。

    举例而论,蜀汉延熙七年(244),大将军费祎前往骆谷迎击曹爽,镇南将军马忠则前往成都“平尚书事”。

    七年春,大将军费祎北御魏敌,留(马)忠成都,平尚书事。--《蜀书马忠传》

    由于当时费祎与姜维“共录尚书事”(见前文注引《姜维传》),因此在费祎等人不在朝中的时候,身在成都“平尚书事”的马忠,便充当了代理宰相。

    蜀景耀四年(261)卫将军诸葛瞻与辅国大将军董厥“平尚书事”,而大将军姜维则“录尚书事”。

    景耀四年,(诸葛瞻)为行都护卫将军,与辅国大将军南乡侯董厥并平尚书事。--《蜀书诸葛亮传-附传》

    有趣的是,“录尚书事”的姜维当时正在沓中屯田避祸,不敢返回成都;因此“平尚书事”的诸葛瞻与董厥,才是实际意义上的宰相。

    从这个角度看,权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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